▲兆豐案初步調查結果出爐,金管會列出六大缺失。(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兆豐銀遭美重罰一案,金管會透過約談相關人士共28名人員之後,初步發現兆豐銀有包含對反洗錢制度未充分了解、對美國紐約州金融署(NYDFS)採監理行動後,未及時到美國監督溝通,以及對於重大缺失未建立通報董事會等,總共有6大缺失,金管會將釐清相關歸屬,預計在9月底前提出報告。
金管會表示,依據約詢兆豐銀一案相關人員,其結果及目前蒐集的資料,初步發現以下六大缺失,包括第一,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對於防制洗錢作業無完整的內部作業手冊,對於防制洗錢法令未充分瞭解,導致無法落實執行;第二,兆豐銀行於知悉紐約分行,極有可能遭NYDFS採取監理行動後,未及時派員赴美督導及溝通,錯失協助良機。
第三,美國紐約州金融署出具檢查報告後,兆豐銀行總行仍未派員赴美與NYDFS溝通;第四,兆豐銀行總行未出面協調解決分行間資料提供之問題,致紐約分行未能向NYDFS提供完整說明。
第五,兆豐銀行對於有重大缺失的主管機關檢查報告,未建立即時通報董事會機制;第六,兆豐銀行側重業務績效,過度強調成本(含法令遵循成本)撙節。
金管會表示,上述係初步綜整發現之缺失,將持續進行資料分析比對,並釐清相關責任歸屬,預計在9月底前提出行政調查報告。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