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反媒體壟斷聯盟」刊登廣告,認為台數科買媒體已違反黨政軍條款。(圖/翻攝自由時報)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第734次委員會議今天(8日)進行「台數科購買東森電視」的討論案。由於具有官股身份的「投資人保護中心」都會購買一張上市公司股票,「公民反媒體壟斷聯盟」刊登廣告,指包括富邦、鴻海、宏達電、台塑等集團,都以私人名義和自有資金購買媒體,同樣是上市公司的台數科,應該學習前輩們的做法,不要為難NCC。
任何一家上市櫃公司,先不管是否有國營企業、政府基金、政黨、軍方或其他附隨組織直接或間接投資該公司,依照規定和實務作業,具有官股身份的「投資人保護中心」都會購買每一上市、上櫃公司1000股的股票,以便必要時得以成為股東身分,採取訴訟手段保護投資大眾的權益。
「公民反媒體壟斷聯盟」8日刊登廣告指出,由於上市公司買媒體違反了「黨政軍條款」(因具有官股身份的「投資人保護中心」都會購買一張上市公司股票),因此包括富邦(買凱擘)、鴻海(買TBC)、宏達電(買TVBS)、台塑(買八大),都是以私人名義和自有資金購買媒體,而同樣是上市公司的台數科能例外嗎?
「公民反媒體壟斷聯盟」表示,台數科的廖紫岑和簡森垣,應該學習其他前輩們的做法,用私人名義和自有資金買媒體,不要造成NCC審查時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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