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8/1411:23:06
發言人 陳曉華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77318888
主旨 : 澄清媒體對本公司EPS可逾4元之報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1/08/14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第B3版
2.報導日期: 101/08/14
3.報導內容:有關媒體對本公司今年EPS可逾4元等
資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該媒體報導關於本公司接獲IPC專案訂單,
今年EPS有機會挑戰4元等資訊,
應屬該媒體就本公司已公佈財務資訊之專業評估,
本公司並未出具101年度財務預測。
有關本公司營收及獲利狀況與進度,
每月之財務資訊動態亦均於自結數結出後,
即刻公告於本觀測站與本公司網站
http://www.portwell.com.tw中,
故請投資大眾應以本公司依規定
公告於觀測站之相關財務資訊為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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