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U開戶標準漸趨嚴格(圖/示意圖)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公布修正後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不管是自然人還是法人,「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的開戶身分確認更嚴格,標準跟國內相當,且要求銀行在6個月內清查目前所有OBU戶,身分不明或認為風險過高,銀行有權關戶。
金管會表示,台灣將於2018年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因此參考新加坡、香港等鄰近國家對於OBU之身分確認規範做修正。過去在OBU開戶上並沒有給予明確規範,各銀行自行訂定標準審查,但修正後的條文中,明定OBU開戶者,自然人必須有附有照片的雙證件,法人則必須有註冊地的註冊證書、公司章程、6個月內簽發存續證明等,且銀行依據風險程度可以進行實地訪查或電話訪查。開戶審查標準更嚴格,幾乎就跟國內銀行的開戶標準一樣。
銀行局副局長呂惠蓉表示,目前62家銀行擁有15萬戶OBU,其中75%是台商。金管會要求銀行必須在6個月內全面清查這15萬戶OBU身分,若身分不明,銀行可以考量其風險程度關戶;若已確認身分,但發現風險程度高、交易有異常,銀行有權利採取降低風險的措施甚至關戶。
但若6個月後,仍有銀行未完成OBU客戶身分確認,金管會表示,會給予各銀行適度的彈性,視不同個案與銀行處理態度,考量是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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