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鴻文延任兆豐證券董事長,其適格性再起爭議。(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永豐金涉違法放貸鬧得沸沸揚揚,董事長何壽川第一時間即遭金管會解除其負責人職務;但同樣是金融機構負責人、兆豐證券董事長簡鴻文即使有案在身,仍續任金融機構負責人,不免讓人質疑金管會及財政部標準不一。
《風傳媒》評論指出,簡鴻文當時身兼上市公司台紙董事長、又擔任公股的兆豐證券董事長,這種兼職情況,原本就是一件「特殊案例」,當外界詢問如此是否違反金管會「產金分離」的天條時,金管會相當護衛簡鴻文,強調沒有「產金分離」的問題。而兆豐證券董座,也在財政部同意下,繼續延任。
根據該評論說法,簡鴻文在今(2017)年2月就到了公股行庫所規定的退休年紀,但財政部仍讓他延任,甚至簡鴻文還因為台紙爭議,惹上私刻公司大小章的公訴案件,而金管會也始終不出聲。
值得一提的是,依照規定,若金融機構負責人「有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得解除經理人職務規定。如過去包括中信辜家老大、老二,元大馬家、開發劉泰英、國票林華德等都曾因涉案,「誠信」已有疑慮而被金管會解除職務。
因此,該評論認為,顯見能讓金管會與財政部同時「轉彎」,確實是簡鴻文的通天本事,也可看出蔡政府對這種「政商份際」不太在意,但如今更無視於其涉及的司法案件及「誠信條款」,讓簡鴻文延任再延任,「財政部與金管會能否就此事對外說明,為大家釋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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