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停電調查小組首次實勘 要求中油釐清行政責任。(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中油公司由於更換電源時操作不當、導致815全台大停電,經過行政院調查後,經濟部政務次長龔明鑫12日傍晚表示,決議對中油總經理劉晟熙記過2次,另外中油也以自身規章懲處總經理以下的相關人員,包括中油副總經理方振仁、天然氣事業部正副執行長廖惠貞、李皇章等人員各記過1次。
8月15日中油天然氣供電的操作人員於更換設備電池時,未依標準程序而導致全台無預警大停電長達數小時之久。台電表示,將針對當日被停電的592萬戶減收一天電費,從下期電費中扣減,預計減收的總金額約為3.6億元。
另外,在中油部分,前行政院長林全指示政務委員吳宏謀成立「815停電事故行政調查專案小組」並完成報告,而經濟部12日召開考紀委員會進行討論,並作出相關懲處結果,包括中油總經理劉晟熙記過2次、中油副總經理方振仁、天然氣事業部正副執行長廖惠貞與李皇章、北區營業處正副處長王澤為與胡文富各記過1次。
至於大潭隔離站站長莊育賢與經理張錦麗,則是各記過1次並加記申誡2次,而且張錦麗須調離主管職位以示警誡;操作的2位技術員也各記過1次。
龔明鑫表示,其實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也已提及相關懲處的原因,重點還是在管理的疏失上,因此操作的技術員懲罰較其主管輕。
▲中油副總方振仁遭記過1次。(圖/記者林世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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