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10月下旬進行4G第三波釋照作業,首次採兩階段競價程序。(圖/記者洪聖壹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3日)審查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注意事項」部分條文修正案,預訂在10月下旬展開4G第三波執照競標作業。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此次釋照規劃明定競價專線網路和競價者使用電子報價系統等細節,讓遠端連線競價系統更加完備,並首次採「數量」和「位置」二階段競價程序。
NCC指出,我國行動寬頻服務從民國103年5月開通至今,用戶數已經超過2000萬戶,今年7月平均每一用戶每月數據傳輸量已達14.2GB,超過聯合國國際電信聯合會每戶每月平均12.1GB預測值,顯示國人對行動寬頻服務的需求極高。這次4G第三波行動寬頻釋照,將釋出150MHz頻寬,得標的業者除了可進一步提升用戶上網速率外,也可以布局物聯網等下世代應用服務。
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次行動寬頻釋照主要是為了達成最有效率地使用頻譜,以及促成3G服務能平順移轉,讓業者在完成競價後能儘速投入建設,因此這次釋照和前兩次最大的不同,是採兩階段競價程序,第一階段「數量競價」採多回合電子競價,決定標得的頻寬數量,然後再進行第二階段「位置競價」,讓得標者可以組成連續頻寬,並可選擇頻率位置。
翁柏宗說,這次釋照,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亞太電信和遠傳電信五家業者都有提出申請,目前NCC正在進行申請人資格審查作業,將在10月中旬公布合格競價者名單並進行競價作業,預定年底完成釋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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