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購物下架台數科事件爭議,待遇不同才是關鍵!(圖/翻攝自東森購物網臉書粉絲團)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由於上架費談不攏,台數科集團已經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要下架東森購物5個頻道,還發表聲明表示東森購物是「惡質房客」。其實「上架費太貴就不上」,就如同「商品賣太貴就不買」的邏輯一樣,只是這次爭議的重點,在於台數科面對和東森購物同樣有上架費爭議的另一家購物台,為何所展現的態度完全不同?不僅沒申請下架,還收了對方支票,相信這是NCC和公平會想要知道的答案。
針對東森購物5個頻道將從台數科集團經營的有線電視系統台下架,台數科以「承租房屋」比喻,指有個房客跟房東承租五個房間後,續約時要求房東大幅降價,但房東不接受威脅,要求房客搬家後,房客卻反過頭來四處污衊,難道面對「惡質房客」,房東連說不的權力都沒有?
此次上架費的爭議,在外界看來,「這就如同消費者買東西一樣,東西太貴,不要買就好,有什麼好吵的?」但關鍵是,台數科面對和東森購物同樣有上架費爭議的另一家購物台,所展現的態度完全不同,不僅沒向NCC申請下架,還收了對方支票,若根據台數科「我不接受調降房租,當然可以請房客搬家」的邏輯來看,難怪讓東森購物有「差別待遇」的感受,更讓人猜測「難道是收購東森電視不成,趁機公報私仇?」
況且,NCC今年5月31日否決「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時曾指出,台數科集團是中台灣地區具有顯著市場力量的多系統經營者(MSO),而且包括台灣佳光電訊公司(台中市沙鹿區)、中投有線電視公司(南投縣)、佳聯有線電視公司(雲林縣斗六區)、北港有線電視公司(雲林縣元長區)、大揚有線電視公司(嘉義縣朴子區)、新永安有線電視公司(台南市永康區)均為獨占,得以高度控制該地區民眾有線電視媒體視聽選擇。
根據公平交易法第9條規定:獨占之事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
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
三、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
四、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因此,與其抱怨「房客房東」的互動,倒不如應該好好解釋為何同樣有上架費爭議的兩家購物台業者,待遇明顯不同?相信這也是NCC和公平會想要瞭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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