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於去(2017)年國慶假期報導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出入酒店的新聞時疑似出現記者扮演受訪人的爭議,甚至有主播拒播該新聞而遭主管訓斥,圖為三立電視台大樓。(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三立新聞》於去(2017)年國慶假期報導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出入酒店的新聞時疑似出現記者扮演受訪人,遭外界質疑造假。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翁柏宗今天(24日)於記者會指出,據NCC了解,三立記者確實有採訪到「目擊民進黨大老進入酒吧的葛先生」,也有相關紀錄,但由於未標示模擬畫面、逕行以記者代替目擊者受訪。翁柏宗指出,此案審查的16位諮詢委員中,37.5%認為須標示模擬畫面與強化內部自控機制。
日前三立廖姓女主播在臉書發文指稱,在播報新聞時,發現一則有關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去過的酒店報導,當中的受訪者竟是自家同事,主播不解明明可以註明「週刊轉述」,卻做出「球員兼裁判」的事情,她感到荒唐並拒絕播報其新聞。這則PO文在公司內部引起軒然大波,還有員工爆料主播因此被採訪中心洪姓副主任叫進辦公室痛罵,甚至新聞部高層也要求刪文。
雖然三立對此發表聲明做澄清,三立主管也承認違反新聞專業倫理並否認造假,但仍引起眾人議論紛紛。
翁柏宗指出,NCC非常重視這起事件,也要求三立自律委員會將此案相關資料提交有外部專家學者參與的倫理諮詢委員會討論,並將討論結果做成報告後送交NCC審議。而報告中可看到三立記者確實有「葛先生的採訪紀錄」,但由於其目擊者以記者模擬方式取代,才會引發此爭議。
而NCC的16位諮詢委員之中共有7種意見。翁柏宗表示,在複選情況下,學者專家的主流想法有4類:包括37.5%委員認為三立要標示模擬畫面、37.5%強調要強化內部自控機制、31%認為事實查證須加強、31%認為電視台要符合製播原則。也有學者認為,三立的製播畫面放了不少女性出入酒吧的形象,有違反性別平等之虞。
翁柏宗強調,三立這個案件是個案,通案是新的衛廣法修正,各電視公司自律委員會要提出調查報告給NCC,NCC先送到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審查,再送到NCC大委員會。而未來製播新聞若有涉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涉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情形,應依這次研訂的審議程序辦理。
NCC針對通案部分,也請衛星公會跟電視協會等媒體公協會針對報導內容採用模擬畫面應有事實依據外,也不得違反通訊良俗,並且要適當的標示、避免誤導觀眾,還有責成媒體公協會將新聞事實查證原則納入自律規範、要求會員遵守,以符合收視者的視聽權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報告中可看到三立記者確實有「葛先生的採訪紀錄」。(圖/記者林昱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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