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場。(圖/業者提供)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礦業法》修法被列為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依照去(2017)年12月通過的修正草案,引發外界關注的亞泥新城山礦場在修法後將須補辦環評。今(27)日亞泥則主動釋出善意,願意透過「原基法第21條」精神,以最大的誠意,與當地玻士岸部落進行諮商程序。
行政院在去年12月7日通過《礦業法》修正案審查,草案規定未作環評的礦場須補辦環評、且申請新礦業用地或展限皆須落實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不過因亞泥新城山礦場已獲經濟部核定展延礦權20年,因此就算礦場涉及原住民用地,也無須取得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進而引發爭議。
而總統蔡英文在去(2017)年12月28日於原轉會第4次委員會議指示,應由政府、部落、亞泥共同討論、解決爭議。對此,亞泥27日主動釋出善意,表示願意透過基法第21條,以最大的誠意,與當地部落居民進行諮商,並確實做好礦場安全、水保、環保等措施,以及加強敦親睦鄰計畫,達到安全無虞、部落永續發展,並兼顧維持礦權、正常營運等⽬標,與部落共存共榮。
亞泥表示,除了建置完善的環保、水保及礦安系統,並全力配合政府主管機關依法定期監督與檢查外,也主動實施多項安全評估與系統監測來確保礦場安全無虞,並將礦場安全措施及監測數據公開、透明,展現礦場與部落共生共存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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