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0/2316:45:09
發言人 林志銘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650103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大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第15款
事實發生日101/10/23
說明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10/23
2.重要決議事項:
討論及選舉事項:
(1)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3)通過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櫃)前現金增資案
(4)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管理辦法」修訂案
(5)通過本公司「背書保證之管理辦法」修訂案
(6)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7)通過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修訂案
(8)通過增選董事二席案(含獨立董事一席)
(9)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選之新任董事二席(含獨立董事一席)於本次股東臨時會
選舉後即行就任,任期自民國101年10月23日起至民國104年3月20日止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本次股東臨時會增選第三席獨立董事
完成後即刻成立,監察人自然解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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