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1/0516:58:26
發言人 林子貞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02101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核准申請撤銷101年度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1/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1/05
2.公司名稱: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年10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撤銷101年度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50052號函核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因尚未開始繳款,故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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