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協進會(TCIA)劉文雄理事長率領副理事長陳光毅博士、名譽理事長趙怡博士、常務理事王令麟(上圖,資料圖片)、理事謝穎青、常務監事廖尚文、監事李錫欽等一行,日前前往NCC拜會主委石世豪暨委員們進行意見交流。王令麟提出誠摯建言,「台灣業者應採取大開大闔態度,引進大陸頻道及節目內容,我們應要相信自己的文化創意與實力,更要明白中國大陸的節目內容在台灣並不具有競爭力,台灣應要藉此機會,設法拓展大陸的文化創意產業及影視市場,透過相互開放的措施,促進台灣業者佈局大陸影視市場,如此才能擺脫目前大多數頻道業者倚靠多年停滯不前的廣告市場規模生存的困境。」
石世豪回應表示,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協進會(TCIA)確實是一個整合眾多意見與觀察面向的平台,本次會中所提出的意見很值得主管機關參考,而劉文雄所提到的夥伴關係正是NCC要重新定位的概念與角色。
石主委同時表示,不同領域提出的意見,NCC都會仔細傾聽。另對於振興投資環境、產業發展,以及與國際競爭上,將調整自身定位與重新界定任務,NCC將會持續重整施政團隊,以妥善因應數位匯流的迅速變遷。同時,石主委更向來訪的協進會一行明確表達,將來NCC管制思維將會避免「懲罰競爭優勝者」,並期待產業公協會能夠協助NCC向業界進行澄清與說明,期盼許多觀念的良性溝通與誤解的釐清。
對此,本會常務理事王令麟深表贊同表示,一般西方主流的電子媒體在權利金收入比例上高過廣告,然而台灣在廣告收入的比率卻高達70%,一旦覆蓋率不高,頻道在廣告權利金方面的收入便會大幅減少,而必須偏重廣告營收,導致「收視率主義」繼續主宰節目製作的方向,往往造成媚俗路線大行其道。因此,主管官署最好不要採取任何措施使得頻道覆蓋規模減小,同時應鼓勵傳媒邁向全球化,積極進軍大陸及國際市場,以利提高權利金收入。
以下是台灣通訊傳播產業協進會提出之建言摘要:
(一) 產業發展必然有其生態法則,所以建議在廣電產業的政策法令制訂與監理上,應朝向經營鬆綁,內容嚴管的方向進行調整。主管機關應從市場秩序、消費者權益與產業發展這三點上來看待廣電產業的發展,再者,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費率的降低,最終犧牲到的仍然是消費者,業者在費率調降之下,為了將本求利,只能增加更多不具收視價值的頻道內容,以及調降頻道授權費用,而上游的頻道業者只好減少員工的聘用與教育訓練,或拉長使用設備年限,減少買片成本,造成惡性循環。如果我們能在內容面上嚴管,讓業者能夠獲利,如此反映出來的節目內容才是消費者所真正期待的。
(二) 我們應主動開拓大陸電影、電視市場限制,放寬大陸頻道落地與放寬節目內容的限制,使其納入兩會談判中,才能真正使台灣的文化與影視產業有所振興。
(三) 從大陸知名藥商同仁堂贊助製播醫療節目的置入性行銷的作法可以發現,置入性行銷對於節目內容的製播上,確實有其助益,如今NCC放寬業者進行置入性行銷,相信必能為廣電產業注入活水,增加收益及節目精彩性。
(四) 期盼NCC能夠發揮官方的影響力,無論在電影片及開放大陸頻道的引進等都能對外表達支持之意,並以興利為念,促進台灣產業良性發展。
(五) 我們應視有線電視為一寬頻網路服務的平台提供者,使其成為一通訊傳播產業服務業者,NCC擬針對上述數位匯流發展趨勢,重新檢討有線電視1/3上限之範疇,個人甚為感佩,更期待主管機關能從這個角度來看待有線電視產業。
(六) NCC在進行通訊傳播產業的監理規範調整上,務必要避免落入「事件化立法」陷阱。此次廣電三法修法過程中,在黨政軍條款的解禁,抑或購物頻道納入衛星廣播電視法規管,皆是為了解決眼前的單一事件。然而此舉對於現況及未來卻沒有任何助益。
(七) NCC的管制應達到一體兩面,也就是一、促進商業的發展,二、保障公眾進用之目的,同樣置於網際網路等通路的商業廣告集成無須受到執照規管,然而置於有線電視與MOD的購物頻道內容卻需受到高度的執照管制,甚至要滿足衛廣法中要求業者提供本國文化等振興措施之規範,相同的服務內容,卻遭受不同的待遇,事實上並不合理。
(八) 對石主委所提示的,產業經濟學中最忌諱的便是「懲罰競爭勝利者」,這樣的思維值得我們欽佩。以此為鑑,我們希望NCC未來在推動分組付費時,應避免懲罰競爭勝利者。以目前在檯面上經營有成的頻道業者如三立、TVBS等,都曾走過艱辛的創業道路,才有如今獲利的成就,假使因為分組付費的實施,造成業者廣告的損失,將對產業發展造成極為不良的影響。
(九) 美國的衛星頻道業者在授權與廣告收入的比率各佔50%,然而台灣在廣告收入的比率卻高達70%,一旦覆蓋率不高,頻道在廣告收入便會大幅減少,所以我們希望NCC能夠採取在既有基本頻道的收費基礎下,往上推出分組付費的模式,才不至於對產業發展造成嚴重打擊。
(十) 台灣的業者不只是發展全球化的市場,更應採取大開大闔的態度,引進大陸的頻道及節目內容,我們應要相信自己的文化創意與實力,更要明白中國大陸的節目內容在台灣並不具有競爭力,台灣應要藉此機會,設法拓展大陸的文化創意產業及影視市場,透過相互開放的措施,促進台灣業者佈局大陸影視市場,如此才能擺脫目前大多數頻道業者倚靠多年停滯不前的廣告市場規模生存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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