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1/2808:46:45
發言人 陳翠蓉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21666#470
主旨 :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1/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1/28
2.公司名稱: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專注於保險本業經營,部分媒體報導董事長李泰宏先生
洽買壹傳媒等消息,純屬其個人投資行為,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並無任
何資金投入,特此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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