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公司治理評鑑宣導會下月正式開跑,預估在北中南等地舉辦5場次。(示意圖/pixabay)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公司治理評鑑進入第6年,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共同舉辦宣導會,預計在北中南各地舉辦5場次的「108年度公司治理評鑑宣導會」,除了說明今年度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的重要修改內容之外,同時也針對「新版公司治理藍圖」與新發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等重要措施進行說明。
這次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的修正內容,主要是依循「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至2020)」規劃內容,以強化質化指標、增加給分差異化及新增問卷發送蒐集意見等為修正主軸,質化指標將以「實際落實情形」作為評核重點,宣導會中將搭配釋例說明以利上市上櫃公司掌握評核標準,並涵蓋配合新版公司治理藍圖所修正法規的重點、公司法修訂對於股務作業等應注意事項等內容。
櫃買中心表示,新修正的「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中上櫃公司應辦理完成的事項,需留意辦理期限,首先是應在6月30日前完成,包括薪資報酬委員會過半數成員由獨立董事擔任(第12條第1項);訂定處理董事所提出要求的標準作業程序(第15條第2項);完成董事、監察人投保責任保險(第16條);上櫃公司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及金融業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第20條第3項)。
▲公司治理評鑑宣導會將針對公司法修訂、新版公司治理藍圖等措施進行說明。(示意圖/CFP)
再者是,上櫃公司應自2020年起,每年定期就董事會及個別董事進行自我或同儕評鑑,並於次一年度第1季結束前完成申報績效評估結果(第18條),櫃買中心先前曾在去年12月22日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自我評鑑或同儕評鑑」參考範例,可提供公司實務運作時參考。
櫃買中心說明,公司治理評鑑自2014年實施以來,除國內各上市上櫃公司已積極辦理外,也廣受國外相關機構重視,未來評鑑將逐步增加依執行程度或採行公司治理措施的進階程度不同,給予不同評分回饋,鼓勵公司進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議公司把握機會報名參與宣導會,以利及早規劃辦理。
今年第一場宣導會將於3月4日在新竹國賓飯店展開,隨後並陸續推出4場次,包括3月7日(台中裕元花園酒店)、3月8日(高雄翰品酒店)、3月12日及3月13日(台北福華文教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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