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總統府已經昨(24)日公布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財政部長蘇建榮今(25)日表示,專法預計明日生效,還有子法規要預告,經濟部的子法規將報院核定,所以正式上路的時間大約是8月15日。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修正案,規定境外資金須於申請兩年內將資金匯回專戶,得享首年8%、次年10%之優惠稅率,若進行實質投資,稅率可再減半。專法也規定,5%資金可自由運用,25%可從事金融投資,剩餘的70%則要用於實質投資。
但是境外資金匯回,仍有許多限制和作業必須要訂立子法規,包含財政部、金管會以及經濟部都有必須制定相關的子法,但是經濟部較為特別,必須經行政院核定之後才能夠上路。在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正式生效之後,財政部與其他部會預告相關子法規,預告期大約是7日,即使是經濟部的子法必須經行政院核定,但仍趕得上在8月15日上路。
根據財政部的預估,現在每年海外資金匯回每年大約1,000億元,但是海外資金匯回專法通過之後,財政部分為低推估、中推估與高推估,低推估每年誘發匯回資金1,333億元;中推估有4,272億元;高推估則高達8,9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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