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戰,不少外商大舉投資越南。(圖/達志影像/美聯社、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經濟部於日前完成簽署新版台越投資保障協定(BIA),擴大投資保障範圍。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事務長暨東南亞及印度業務會計師吳偉臺今(25)日指出,受中美貿易戰影響,全球製造業正進行大規模的變革,企業必須貼近市場、快速做出回應,許多跨國企業紛紛調整生產鏈,計畫將生產基地轉往越南,其中多數為是電子相關產業。
越南已簽定多國或雙邊貿易協定,當越南廠商出口貨物至其他國家時,關稅優惠成為外商投資的一大吸引力,吳偉臺認為,此新版台越BIA可望提供台商更完整保護。
PwC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陳以謙表示,以過去服務越南台商的經驗分析,台商在海外投資,最擔心的就是可能發生當地政府將台商投資依法徵收,收歸國有情形,或者發生像2014年越南513排華事件。因此,在新版BIA,越南政府承諾應給予台商「即時、充分且有效的補償」,將全面提升投資保障標準。
▲新版BIA,若再發生越南反華示威遊行,台商的安全、權益受到立即的保障。(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外國法事務律師張家健從法律層面觀點分析,新版BIA回應若面臨的武裝衝突及投資爭端風險,舊版BIA規範不明確問題,補充不足,並建議注意下列四要點:
一,第三地間接投資納入保護:在第三地架設控股公司後投資地主國,是台商常見的投資架構,但在此種投資架構不受舊版BIA保障。新版BIA將第三地間接投資納入保護,賦予台商在投資架構規劃下高度便利性及自由度。
二,政府協調機制:過往台商遭遇投資問題時,並無政府專門溝通之管道,很可能導致求償無門。雖然,政府在2014年越南排華暴動事件,透過成立專案小組方式,積極與越南政府協商,爭取一定程度補償。但此種個案處理方式,並非長久解決之道。現在,台商可依照新版BIA,提請政府協助與越南政府溝通,透過政府管道,有效率、適當地解決問題。
三,爭端解決機制:舊版BIA只規定台商與越南政府協調不成得提交國際仲裁,並未明確規範「協商期間」,程序規則並不明確。新版BIA明確規範若於地主國協調「六個月」未果,可將爭端提請國際仲裁。透過明確規範協商期間,建立透明、可操作的爭端解決程序,有助於促使爭議雙方盡力協商並儘速達成協議。
四,新增國民待遇:確保台商在越南經商得享有與國民相同的待遇,提高台商越南企業的競爭力。
整體而言,新版台越BIA透過雙方政府公權力保障,降低台商在越南投資遭遇徵收、內亂等的政治風險,使台商在越南獲得更完善的投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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