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電梯用曳引機,過去依法要以課徵稅率6.8%關稅;考量國內電梯用曳引機大多國外進口,財政部參考經濟部工業局的意見及參考國外的分類後,近日發出解釋令,認定屬於稅則「電梯或扶梯用零件」,可享關稅稅率免稅。
財政部關務署官員表示,國去進口電梯曳引機,業者都會以「電動絞車、電動絞盤」稅則申報進口,關稅稅率免稅,無輸入規定。
但2017年海關認為有疑義,參考美國海關的案例後,認為供電電梯用曳引機和絞盤特性有差異,應該屬於「其它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750瓦但未超過75瓩者」稅則,關稅為6.8%。「其它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750瓦但未超過75瓩者」稅則,屬於中國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廠商雖然很配合,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都有核准,但流程來說較為麻煩,且又多了稅率問題,部分業者也常詢問電梯零件進口稅費。
海關參考經濟部工業局的意見,以及歐盟和韓國的海關分類,認為電梯用曳引機具有獨特性,超過電動機範圍,所以考量之後將電梯曳引機重新改列為電梯或扶梯用零件稅則,可享免關稅稅率。
這種電梯用曳引機是運用於「無機房」電梯,多運用於華廈、5層公寓的電梯,國內不具量產的規模,主要靠進口為主,解釋為免稅之後對於業者來說也是利多。財政部表示,3月底即已經公告解釋令,所以相關的業者即日起就可以享受降稅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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