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延長信用卡貸款緩繳申請的期限。(圖/資料照)
記者李瑞瑾/台北報導
為了減輕民眾在疫情重創期間的還款壓力,金管會日前宣布民眾可申請緩繳個人貸款3~6個月,考量疫情對個人經濟的影響持續,金管會如今放寬申請期限,從7月底截止延長到今年12月底。
金管會前於109年2月18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措施,展延期限將於109年7月底屆至。如今展延期限由原109年7月底止延長至109年12月底止。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
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如房貸車貸)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至於正常繳息還是要繳。
顧立雄強調,銀行在客戶申請個人債務緩繳措施時,不要限制民眾使用信用卡的權利,尤其是有些民眾會用信用卡定期扣繳水電費,銀行必須要讓民眾維持生活必須之支出。
金管會表示,民眾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109年12月底至銀行提出申請,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也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
顧立雄舉例,若小明在3月底向銀行申請信用卡緩繳3個月,3個月之後,還是可以於12月底前向銀行再次申請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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