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3/1317:02:15
發言人 毛美龍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8260
主旨 : 更正本公司102/3/12有關背書保證之公告,事實發生日應為
102/3/12誤植為102/3/11,特此更正。
符合條款第22款
事實發生日102/03/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3/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敦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628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16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16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61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之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897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7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無
(2)日期:
無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7256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2156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5.0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6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