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預備金之於理財,就形同是金字塔的地基。(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許多人在理財時,即便妥善分配收入,卻會忘記挪一部分來當「緊急預備金」。自由工作者「G理小姐&山姆先生」日前就以自身經驗來舉例,直白點出了緊急預備金的重要性。兩人指出,緊急預備金必須要有「變現容易」以及「放置在安全保本處」的2大特性,當意外不幸降臨時,才能緊急動用這筆資金。
G理小姐&山姆先生在IG「ms.g__mr.s」上用了5個QA來講解「為什麼一定要準備緊急預備金」,緊急預備金是一筆「非遇到緊急事件就絕對不動用的錢」,且必須存在著「變現容易」以及「放置在安全保本處」的2大特性,在一定要挪用時,才能只虧利息,而不必承擔其他虧錢風險。
緊急預備金通常不是用來投資、旅遊、購物等,而是不幸失業、遭逢緊急意外、疾病纏身、房屋修繕、馬桶壞掉等「緊急事件」才會使用到。緊急預備金大約需要準備6個月的「必須消費」,越多則有越大的保障,不過若真難以達到,最少也需要達3個月。而這筆6個月的「必須花費」,意即若每月要支付的貸款、房租、水電等必須花費為1萬元,則需要準備6萬元的預備金。
G理小姐&山姆先生建議,緊急預備金可以放在定存、活存等變現容易處,就算少了高利率報酬,仍可保護理財計畫,反之,任何投資、流動性差的標的等,則較不合適,因為當緊急事件發生而必須動用時,若投資標的仍處虧損狀態,就必須被迫售出,進而導致虧大錢,且就算賣掉,錢也不會立刻入帳。
G理小姐&山姆先生也舉例,G理小姐先前意外發生事故,需要支付一筆醫藥費及後續看診費用,同時也要投入機車修理的費用,因此「護錢」就能派上用場,兩人只要使用保險及緊急預備金,根本不必多動用到原本的投資。
G理小姐&山姆先生強調,緊急預備金就像是「金字塔的地基」,地基越穩健,就越能保護自己的理財計畫,因此無論是否有機會動用到這筆錢,都應該準備好,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才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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