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3/1918:20:58
發言人 李季珍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666-9669
主旨 : 本公司簽署「合約權利義務轉讓協議書」
符合條款第8款
事實發生日102/03/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3/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協鑫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3/1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協鑫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簽訂「合約權利義務轉讓協議書」,
即本公司轉讓原於102年2月27日與「協鑫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簽訂「資產
(機器設備)買賣合約書」之權利義務予子公司,子公司「富晶鑽(江蘇)光電有限
公司」將與「協鑫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另簽訂「資產(機器設備)買賣合約
書」。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為加速子公司拓展對大陸地區客戶營運規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為加速子公司拓展對大陸地區客戶營運規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