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店家收到振興三倍券自即日起開放兌換現金,但仍有不少小店家不知道怎麼兌領,經濟部長王美花今(14)日特別透過影片親自教學,鼓勵頭家們拿到三倍券後再拿去消費,享有各大加碼優惠,「懂得用,可能比換現金更划算!」
▲經濟部鼓勵頭家們拿到三倍券後再拿去消費,享有各大加碼優惠。(圖/記者周宸亘攝)
王美花指出,在今年12月31日前,三倍券都可以用來消費,不管是日常購物、觀光旅遊,或是採買原物料,都很好用。因為許多店家都推出三倍券優惠,平平都是買東西,有優惠當然更划算。
為方便小店家們將三倍券換現金,店家於全台6221個據點兌領時,只要在兌領單上填寫一次帳號即可,不用每張三倍券都填寫存(匯)入帳號,以簡化店家兌領及金融機構的兌付作業。
為方便快速兌領,經濟部表示,三倍券領用兌現的流程更簡化為三個步驟,在每張三倍券背面填寫銷售日期、身分證字號,以及在一張兌領單上填寫其在金融機構之存款帳號及相關資料,即可兌領。
振興三倍券兌領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且兌付地點包含國內各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多達6,221個,店家或組織可於期限內就近至往來金融機構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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