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3/2119:08:06
發言人 黃銘鋒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2-6960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符合條款第32款
事實發生日102/03/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1號(管理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O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O一年度決算報告。
(3)修改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4)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本公司一O一年度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一O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4)擬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5)擬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4月26日至102年6月24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最後過戶日為102年4月25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
4月25日(星期四)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巿忠孝東路
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03
月29日起至民國102年04月0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欲辦理提案之股東
請於102年04月08日下午4時前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或以掛號送(寄)達本公
司股務代理部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058台北市忠孝東二段95號8樓,聯絡電
話(02)33227972;聯絡人毛嘉元),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
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加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
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
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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