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保險業海外投資將鬆綁。金管會宣布,已完成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的研議,其中,保險業投資海外債券放寬信評規定、大陸債券及不動產投資額度提高、開放投資海外不動產得設特殊目的公司等,預估最快4月即可上路。
金管會表示,為達成提高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率,及擴大保險業資金運用管道的政策目標,以及保險業相較其他金融產業需要更為廣泛的長期資金運用標的,及資產配置彈性需求,已採循序漸進方式檢討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的法令,並完成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的研議,將於近期內依法辦理預告。
隨著法規預告後,預估保險業海外投資鬆綁措施最快4月即可上路,保險業者樂觀預期,每年投資收益有望因此增加達百億元之多。
根據法規預告內容,保險業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上限的計算基礎,由原定的「股本與股本溢價」修正為「股東權益」,且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保險業者,得投資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BBB-級及BB+級或相當等級的公司債。
在不動產投資方面,保險業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得經由特殊目的事業取得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以及得投資大陸地區投資用不動產,並配合訂定應符合的內部作業程序及規範、該特殊目的事業經營應符合條件、國外不動產投資鑑價機構與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條件、相關應揭露事項等相關規範。
除不動產方面的大陸商品投資上,也放寬保險業得投資大陸地區債券商品的資格及範圍,以及保險業得比照其他外幣相關的規定從事大陸地區以外的人民幣計價商品的投資。
此外,並且明定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銷售以外幣收付的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並符合一定條件者,得檢具業務發展計畫等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專案申請不計入國外投資額度,不受所定公式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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