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明年元旦起調漲。(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22)日表示,自110年元旦起基本工資月薪調漲為2萬4000元,時薪則調漲為160元。
勞動部指出,凡是目前工資未達前開調整後金額的事業單位,屆時均應調高工資給與,對於按月計酬勞工不得低於2萬4000元,按時計酬者不得低於160元,按日計酬者的日薪,在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內,不得低於160元乘以工作時數的金額。在計算勞工加班費時,亦應以調升後之金額作為計算基礎。
另外,勞動部也提醒,雇主與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約定並經核備的正常工作時間如超過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則該等的基本工資應按時數比例增計,並非仍以每月基本工資數額計給。
以保全業之保全人員為例,勞雇雙方如約定「按月計酬」且經核備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為240小時者,在檢視是否符合基本工資規定時,應以3萬600元為其基準,其計算方式:2萬4000元+〔2萬4000/240x(240-174)〕,如當月延長工作時間48小時,且均在當日前2小時者加班費:應不得低於6,400元(24,000/240×4/3×48=6,400),在此工時安排下,當月薪資合計不得低於3萬7000元。至約定按時計酬者,應以160元乘以經核備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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