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表示,如果選擇擺攤賣吃的當老闆,每天平均淨收入約3千元,如果拼一點可以再多1千元,前置作業大約6-7小時,擺攤時間約3-5小時,一個月可以賺7萬5千元至9萬元,但缺點就是冬天做清潔工作時會手裂不舒服,還有一個人忙全部事情比較辛苦,但也好奇「這樣有比上班強嗎?」
▲攤販示意圖。(圖為示意圖/記者陳豐德攝)
該名網友在PTT板上發文,自己一個人擺攤賣吃的,週休一日或是不休息,擺攤時間約3-5小時,賣完就收攤,前置作業差不多6-7小時,一個月下來可以賺7萬5千元至9萬元,缺點就是冬天很冷,做清潔工作會手裂,還有收攤後沒有多餘的時間,除了在飲食方面會花錢以外,幾乎不會亂花錢。
他補充,賣的東西很單純也很便宜,不能用既定印象去算利潤,「客人不用等製作過程,等包裝就好」,但是全程都是一個人完成,沒有休息時間。
▲原PO自己擺攤賣吃的。(圖/翻攝自PTT)
對此,許多網友留言表示,「如果淨利真有8萬左右,可以了啦 一堆便利商店淨利都不到10萬了」、「一些做吃真的很累,但賺得也不少」、「光不用上班擠捷運,假日人擠人就很棒」、「一個人弄真的太累,2個人又賺太少,還是屌打22k就是」、「累但值得,比23k責任制好多了」。
還有網友透露,「我有朋友家裡自己擺水果攤(非連鎖體系),攤子不算很大,就一般水果攤的大小,月營收100-150萬,淨利的話不知道」、「有聽過一個做紅豆餅的年輕老闆也是這樣,每天賣清晨到中午,收攤後煮料,只有假日請工讀一起幫忙,他說收入比上班多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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