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提醒,適用新制勞退的勞工可每月自提6%。(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保局今(19)日指出,根據勞退新制規定,凡適用勞退新制者可自願提繳退休金,提繳了金額可不計入年度薪資所得課稅的稅賦優惠,且請領時還可以享有不低於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保證收益,簡言之,如果有自提6%的話退休金可以多1倍。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指出,雖目前雇主都有幫適用勞退新制勞工岸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並儲存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但其實勞工本身也可以在每月工資的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及提繳自提金額,提繳率1年內最多可調整2次,如財務吃緊時,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自願提繳退休金。
對此,勞保局也特別舉例,以月薪4萬2000元、每年薪資成長率1%、退休金投資報酬率3%、預計工作35年後請領退休金,如僅有雇主提繳6%,屆時可累積退休金及收益約為219萬餘元;如同時有雇主提繳6%及個人提繳6%,可累積退休金及收益為438萬餘元,較僅有雇主提繳多1倍的保障。
另外,楊佳惠也提到,目前也有越來越多勞工願意申請自提,截至1月底已有72萬4858人,或10.18%,願意自提的人數已佔總數的1成。
最後,楊佳惠也提醒,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依法亦可於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且同樣享有保證收益及稅賦優惠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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