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4/2417:10:05
發言人 劉代銘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6101
主旨 : 大陸蘇州瀚瑞微電子第三次向法院申請撤回對義隆電子
的起訴
符合條款第2款
事實發生日102/04/24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五星電器有限公司蘇州石路大賣場、蘇州瀚瑞微電子有限公司;中國大陸江蘇省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文書案號:(2012)蘇中知民初字第0422號、第0423號。
2.事實發生日:102/04/2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義隆電子今天(24日)收到大陸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
民事裁定書,內容是裁定關於瀚瑞微電子於2012年在大陸蘇州對義隆提起的兩件專利
侵權訴訟案,提告人瀚瑞微電子已主動向法院申請撤回對義隆電子的起訴獲准。瀚瑞
微電子於2012年11月以ZL200910028089.1與ZL200910182176.2號兩件專利在大陸蘇州
對義隆電子提出專利訴訟,隨後於今年4月18日主動向法院申請自願撤訴。此已是瀚
瑞微電子第三次向法院申請撤回對義隆電子的起訴,前兩次請參看義隆電子於民國99
年11月15日及民國102年4月11日發布的重大訊息。
4.處理過程:無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依重大訊息揭露相關規定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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