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祝表示,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的計算公式相當公平。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行政院24日公布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核算制度檢討,未來國營事業須有盈餘,才能領取獎金,最高可達2.4個月。經濟部長張家祝25日表示,績效獎金的計算公式,以各事業單位的表現作為發放標準,績效好獎金多,績效差獎金少,因此是非常公平的。
張家祝說,行政院已針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的問題,完成通盤研究,在計算公式的部分,會依照每一個事業單位的績效、盈餘目標,進行獎金計算,而非採取齊頭式平等的獎金發放標準。
台電董事長黃重球指出,台電績效獎金的發放,會以行政院公告的做法為準,基本獎金是1.2個月,若在扣除政策因素後,有達到法定盈餘標準,就可再領到1.2個月,最高為2.4個月。
黃重球強調,台電未來會把離島電價優惠之類的政策因素,加註在預算書的內容當中,在程序完備、帳目公開的情況下,外界就比較容易了解獎金的核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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