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表示,通勤途中染疫可算職災。(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國內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嚴峻,不少公司開始施行居家辦公,但仍有不少上班族需要往返公司,對此,勞保局指出,如果勞工在上下班通勤途中染疫,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
根據台灣目前法規來說,只要是執行工作遭遇職業災害或職業病,除可領勞保職災相關給付外,僱主也須負補償責任。但若是通勤途中發生的職災,因僱主無法完全掌握環境危險,僱主不需負擔補償責任,但勞保仍會發給職災給付。
勞保局說,勞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感染新冠肺炎,當事人只需要舉證是因為通勤染疫,經個案事實認定後,即可申請勞保職災相關給付。舉例來說,如果勞工每天都搭捷運或者是公車通勤,且固定時間、固定地點,確實同車有人染疫,勞工只要舉證,勞保局就會去審查。
另外,勞保職災給付包括無法工作期間可依月投保薪資領取給付,第一年可領7成;第二年可領5成,最多兩年。若不慎染疫死亡,遺屬可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津貼最高可領到45個月,依現行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推估約2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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