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蝦皮樂購取代蝦皮支付,如果明年日均交易額超過20億,「不樂見沒來申請,再和現在一樣找第三方支付去規避」。(圖/蝦皮購物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廢止蝦皮支付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蝦皮購物目前金流暫由樂購蝦皮處理,但如果明年初樂購蝦皮的年日均交易額超過20億元,還是要在期限內向金管會申請電子支付許可,金管會今(17)日表示,「不樂見明年沒來申請,再和現在一樣找第三方支付去規避」。
蝦皮支付被廢止電子支付執照許可,須找合格的「電子支付」公司來合作,但因為談合作需要一點時間,短期內由樂購蝦皮取代蝦皮支付來處理代收代付業務。
第3方支付可做蝦皮購物的代收代付業務,金管會每年初都會針對幾家大型第三方支付業者調查其年日均交易額,按照新的電支條例,如果明年初樂購蝦皮的年日均交易額超過20億元,還是要依法在6個月向金管會申請電子支付業務許可。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今日表示,如果明年查核樂購蝦皮年日均交易額還是超過20億,「不來申請再轉換第3方支付,是不樂見的。」
日前蝦皮支付申請電子支付執照失去效力,為了要提供金流,找來第3方服務業代替可以理解,但金管會表態不希望「一直轉換(第三方支付),因為一個企業的營運須讓客戶信賴,如果今天第3方日均交易額超過20億必須要提高監管強度,如果刻意規避,信用就會打折。
銀行局官員進一步指出,只要超過20億不來申請是有刑法責任要付,另外,如果一直使用轉換第三方支付的方式規避是會讓社會、客戶以及往來利害關係人去檢視誠信、遵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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