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導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也就是OTT TV專法,目前已塹緩立法工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主委陳耀祥30日證實,由NCC主導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也就是OTT TV專法,目前已暫緩立法工作,但仍全力推動《數位通傳法》立法,希望在今年底之前能在NCC開始審理草案。據了解,NCC於109年7月公布OTT TV專法草案後,引發外界諸多不同看法與批評,包括美國商會也來關心。NCC未來要不要再繼續推動立法?怎麼推動?將先等《數位通傳法》完成後再討論。
NCC去年推出的OTT TV專法草案,一度被外界認為是要「處理」愛奇藝涉非法在台經營而誕生,但隨著草案的出現,各界都有不同意見,許多本土OTT業者認為政府管太多。陳耀祥表示,目前已確定暫緩OTT TV立法工作,現階段網路治理的重點將先解決平台的問題,所以重點會先放在《數位通傳法》,等平台的部份完成之後,再來談內容的問題,也就是說OTT TV專法,以後再來考慮要不要繼續推動立法。
▲ NCC109年9月舉辦《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OTT TV)公聽會,主持人NCC委員林麗雲、王維菁(圖/記者陳世昌攝)
NCC坦承OTT TV推動專法引起各界關切,美國商會也表達對這議題的關心,NCC除了參考業者的意見之外,也會觀察國際發展趨勢。陳耀祥表示,網路治理是一個很複雜且敏感的議題,大家都不希望被管,且目前規範的對像是大型平台,在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規管也不是那麼容易。
但陳耀祥強調,OTT TV消費者保護的議題還是會繼續,或許是納在專法中,或是納入其他相關會規中,OTT TV的使用越來越多,消費者保護成為重要議題,面對的又是跨境大型平台,在消費過程如果有疑慮要如何處理?希望能透過一定規範,請業者能提供消費者服務機制。
NCC研擬《數位通傳法》進度還在內部討論,除了網路社群討論,還涉跨部會討論,在這過程中確實遇到很多不同意見,需透過內部溝通先協調好,例如像是中國大陸的大型平台要如何處理?都需要聽聽其他部會意見才有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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