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儘管金管會核准保險業投資國內不動產的自律規範,同意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收益下限放寬至2.375%,然而,正式公文卻遲遲沒有下文,對此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壽險公會版本的風險係數加碼程度尚無法實際反映市場風險,目前金管會還在研議、試算RBC的風險係數加碼程度。
王儷玲表示,壽險公會所提出的版本仍不夠嚴謹,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的風險係數增加太鬆!目前金管會還在研議、試算RBC的風險係數加碼程度。
王儷玲說明,未來保險業投資年收益率2.375%-2.875%不動產商品時,將分為數個層級,屆時每一個報酬率級距會適用一個風險係數,不過,由於壽險公會所提的版本,恐無法抵擋房價劇烈波動,因此,風險係數還需要進一步試算、再往上加。
王儷玲進一步指出,壽險公會的版本是以商辦的租金來試算,由於商辦租金收入較穩定,且保險業購置商辦不動產時,還須面臨價格波動的風險,因此,目前仍考慮可以適度反映市場風險的風險係數。
根據金管會與壽險公會先前所達成的共識,未來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商品的最低收益率必須與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的風險係數連動,即收益率低於2.875%者,風險係數也就要加碼。
因此,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收益率要求,將從原先的2.875%,降至2.375%,同時,風險係數最高加碼40%,也就是,若保險業者投入收益率僅2.375%的不動產商品時,風險係數也必須加碼40%。
王儷玲指出,金管會與壽險公會達成共識,將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年收益率要求,放寬至2.375%,2.375%以下的商品不得承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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