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表示,對於元宇宙的基礎建設-加密貨幣,各國已然開跑,但台灣慢了好幾拍。(圖/新世代金融基金會提供)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表示,近期元宇宙熱翻天,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有可能產生連結,特別是國際FATF針對虛擬資產監管指南,公布新修正版,加密貨幣將是未來數位社會的「基礎建設」,但目前台灣沒有賦予加密貨幣正式法律地位,業務主管機關也不清楚,對其想像限於消極的「洗錢防制」,積極面卻未著墨。他說:「這不只慢一拍,是慢了好幾拍!」
陳沖說:「十月底,FATF(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針對虛擬資產監管指南,公布新的修正版本。這對未來元宇宙可能使用的虛擬通貨,乃至其交易、保管、營運,自有長遠的影響。但政府黨政要員正在為四大公投到處開講,沒有對此回應,可惜了!」
他指出,今年4月7日行政院以院台法字第1100167722號令,完成依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四項之指定,其中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界定為虛擬通貨與法定貨幣的互換、虛擬通貨間之交換/移轉、保管/管理、及參與或提供虛擬通貨發行、銷售之相關服務。「一口氣將妾身不明的商品,拉拔到行政院層級,但只限於洗錢防制的消極面,至於積極的輔導,則未著墨,而這一切卻已經是慢了不只一拍。」
他說,早在2019年6月,FATF就發布規定,針對VA(虛擬資產)以及VASP(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也就是虛擬幣交易所、營運商、保管商等,要求各會員國以風險為基礎(Risk-based),從防制洗錢及反恐的觀點,進行監管。而從2019年到2021年,台灣毫無舉動,直到FATF將修正案公開徵求意見時,行政院才匆忙提出「簡單辦法」,予以發布,未免有點意在搪塞。
陳冲說明,結果行政院發布才半年,國際已將各國修正意見彙整,公布新的Guidance for a Risk-Based Approach for Virtual Assets and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但此時行政院正忙於公投辯論,無暇顧此,枉費資訊大國美名,更辜負2019/8亞太反洗錢組織APG對台灣的評鑑。
其實,行政院早於2018/11即依洗錢防制法,指定金管會為虛擬幣交易平台的主管機關,但問題並沒解決;因為金管會一直認為自己只是負責洗錢防制,至於交易平台的業務,並不是金管會主管。
陳沖指出,金管會深諳市場實務,了解金融本質,其認定完全正確,但恐怕是無法說服對市場欠缺了解的行政院;而可憐的是無辜的平台業者,既要遵守洗錢防恐的法規,又不知業務操作能否取得合法的地位,進退維谷。
反觀韓國,早在2019年11月25日,就依據FATF所提出的準則,通過「報告和使用特定金融交易資訊法」(Act on Reporting and Using Specified Financial Transaction Information;外界簡稱Specified Financial Information Act) 的修正案。2020年3月5日通過再修正案,要求國內VASP業者,須在2021年3月25至9月24日止,向金融監管當局進行申報,若未能在期限前依規定提出申報,將依法勒令關閉。
陳冲表示,韓國這種做法有法律依據,符合FATF原則,對業者也有輔導作用,值得我們思考。到今年9月截止日前,韓國66家交易所當中,有29家提交營業申報,而37家未獲得ISMS認證的平台則將面臨停業,整體作法井然有序。
他說:「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相當辛苦,1998年,如果不是金融局同仁急電回國,當機立斷決定參與APG的發起設立,我們現在恐連洽商FATF也要繞道北京。行政院應跟上國際腳步,珍惜我們在APG的會籍,更要認真看待在未來元宇宙中,可能扮演關鍵角色的虛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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