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管理局辦營業秘密法講座,法務部檢察官高一書解說營業秘密實例。(圖/記者蘇位榮攝)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科技部南科管理局本月13日舉行「營業秘密戰略及經貿商機演講培訓」,討論營業秘密戰略致勝之道,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高一書、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吳尚昆律師、和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陳櫻琴主講,南科管理局局蘇振綱蒞會致辭,場面熱絡,百名科技界和管理界人士參與討論高科技人才因挖角、跳槽而竊取營秘密的問題,期待透過研討,吸收專業知識,重建職場倫理和產業倫理。
該項公益演講活動由南科管理局、台南律師公會和台南應用科技大學主辦,台南地檢署、保二總隊、智財保護和取締仿冒等單位參與協辦。
侵害營業秘密,不僅影響企業聲譽,更可能危害公司經營及國家安全,尤其科技產業是台灣的命脈,營業秘密的保護更是重要,南科管理局和司法實務界、學術界合辦講座與培訓,期待能為企業找出治本之道。
主任檢察官高一書從偵查實務談營業秘密的保護,以最近業界有人成立「獵人頭」公司案件為例,地檢署曾破獲虛設行號渉嫌在工業園區挖角,引介到中國擔任產業間諜,有的獲利達3千萬元以上,檢方近3個月偵辦不少營業秘密案件。
高一書建議企業應主動盤點公司的營業秘密,進行清點、辨識、文件化、價值評估和登錄管理等程序,才能在訴訟攻防中立於不敗之地。
高一書指出,中國大陸企業挖角高科技人才,從事研發設計,所採取的方式,包括「假僑外資」,例如以日資公司申請招募人才從事研發;「假港資辦事處」,利用港資辦事處掩護;或採用「個人工作室」,私設研發設計中心,而這些成果回傳中國大陸的公司,不但影響台灣的競爭力,甚至危及國安。例如「中國比特大陸」公司偽裝台灣企業挖角半導體人才,調查局已移送20多件案子法辦。
天下雜誌曾作過一篇專題報導「有人笨到拿大立光機密申請專利 8年纏訟 讓先進光變成小立光」,引起各界矚目。高一書提醒產業界,防止員工帶槍投靠,企業應注意避免成為被害人,也要避免成為加害人,對於營業秘密法的規定應有所認識,如「法人兩罰」,一旦有營業秘密洩漏情事,處罰對象可包括行為人和公司法人。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熊正一教授與會討論。
近年來國內外迭傳「商業間諜」疑雲,甚至「中國產業間諜」介入半導體和科技業界,美國聯邦政府即大規模調查和中國有關的科技人才是否涉及竊取美國營業秘密;而中國競爭對手以重金引誘各行各業人才,以等同人民幣薪水高薪挖角台籍技術人才,類似「加五倍薪」方式,縱使營業秘密法最新修正,對於洩漏營業秘密至境外,包括外國、中國大陸、港澳,更提高刑責,但業界仍常傳出台籍高級幹部跳槽到中國競爭對手,甚值有關部門注意高科技人才、技術外流到中國的嚴重性。
吳尚昆律師從法院案例解說,教導大家認識營業秘密三要件,「秘密性、經濟價值、保密措施」。吳尚昆舉出數十則法院案例,歸納重點,提供科技產業界人士參考,避免誤導法網。
員工跳槽究有無侵害營業秘密?吳尚昆舉例,一家專做台日往來的貨運公司,離職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將原公司的客戶名單及簽收單中的資訊,擅自重製至個人手機中,並跳槽到相同業務的新公司。原公司告離職員工侵害營業秘密,但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原公司僅單純要求員工「要將簽收單交回公司」,並沒有做到「合理的保密措施」,最後公司以敗訴收場。
▲中原大學陳櫻琴教授講解營業秘密與企業挖角 。(圖/記者蘇位榮攝)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陳櫻琴教授表示,業界常見的挖角、跳槽可能涉及營業秘密糾紛。美國以「經濟間諜法」來對付商業間諜,全球高科技研發競爭,國內外搶人才已成為常態。而營業秘密保護網的嚴密與否,除了法律制度面的周全外,就員工而言,一旦受雇於企業,即應有最基本的職業倫理和就業倫理,發生「帶槍投靠」的案件,企業界應同聲譴責,就像不宜買受來路不明的產業情報資料一樣,否則,以目前的營業秘密法規定,會罰及「輔助侵權」業者,值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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