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泰能源董事長陳坤宏。(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國泰金今(22)日宣布「頂山太陽能電廠」設備完工,所產生的綠電將由國泰人壽購回自用,每年綠電收益約35萬元,也將回饋至頂山社區的銀髮族,和國泰金一同見證里程碑的天泰能源董事長陳坤宏今(22)日建議政府,若要推廣綠電,2MW以下應簡化申設流程,沿用過去第3型申請的方式就好,不必要求用第一型的電業來申請地面型。
陳坤宏指出目前綠電面臨2大待解決的問題,第一,案場申設方式應簡化;一個案場從申請到可以掛錶發便得經歷從台電並聯審查申請到能源局同意備案申請、地方主管機關審查、開工說明到工程施工、台電完工報竣、能源局辦理設備登記, 2MW兩甲地、6,000坪以下走第3型申請,最快可以8個月,如超過,就要走第一型申請,得耗時18至24個月,頂山太陽能電廠67KW、占地140、150坪算在第一型電業,建議政府2MW以下的電廠申設能簡化流程,否則影響企業投資意願。
陳坤宏也提到,第二,社區合作社屋頂型小案場常常在融資上面卡關;一個太陽能電廠如果建置費用是100萬(現在每KW約為4到4.5萬),投資方拿30萬出來,剩下的70萬就由銀行談融資借來,大抵上一家金控頂多投資20到30%,但用社區合作社身分卻很難用這個原則拿到銀行團的專案融資。不過,未來可藉由ESG與CSR進行結合。
陳坤宏舉「頂山太陽能電廠」為例,設備能完工是由國泰金內部「大腹翁小腹婆」員工減重競賽助攻,員工每減1公斤,公司就捐100元蓋太陽能板,未來有機會透過宣傳變成經典案例,透過ESG與CSR的結合,讓企業100%投資,就無需再融資;陳坤宏進一步指出,這幾年許多大型的業者加入讓市場變得很競爭,光靠太陽能是遠遠不足的,未來須執行一些複合式的服務,如太陽能加儲能、智慧電網的服務滿足客戶的減碳需求。
國泰金總經理李長庚表示,銀行對一般電廠會考量到投資報酬率,但頂山太陽能電廠是一個小電廠並不是投資用的,更多的是公益考量,也希望透過企業幫忙,帶動偏鄉發展,未來也會持續在不同地方發展更多其他案場。李長庚也在致詞時表示,金控減碳腳步未曾停歇,之前也宣布國泰金控暨旗下各子公司將更積極持續進行「零碳營運轉型」,國內所有營業據點將於2030年達到100%使用再生能源,到了2050年目前所投資融資放款的對象也須達到100%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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