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宣布,今起調升金融機構準備金乙戶利率0.25個百分點。(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央行3月17日宣布,因央行理監事會決議,各項政策利率自3月18日起,分別調升0.25個百分點,銀行配合調整其牌告利率,為反映銀行存款利率調升,央行宣布自今(25)日起,調升金融機構存放央行準備金乙戶(應提準備額之55 %)存款利率。
央行為了反映銀行存款利率調升,自3月25日起,金融機構存放央行準備金乙戶(應提準備額之55 %)存款利率,活期性存款調整為年息0.144%;定期性存款調整為年息0.820%。
另外,源自外資之台幣活期存款,仍依央行2010年12月30日函規定,全部不給付利息。
金融機構準備金乙戶是法人在央行開設的特殊目的帳戶,針對本國一般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中小企業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及中華郵政公司等,依照中央銀行法必須存放在央行的準備資金,央行就各家準備額的55%給予利息,目的是提高央行管理流動性的效率,降低市場短期利率波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