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前總經理、現任董事沈軾榮。(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康瑋/綜合報導
金仁寶集團旗下金寶(2312)6月27日將召開股東會、選出新任董事;金寶前總經理、現任董事沈軾榮,提名十席董事名單(七董、三獨董)參選,且於今(18)日提3項質疑,怒控金寶日前違法出售群創(3481)股票,造成團隊虧損6.4億元,顯示公司治理已出大問題,因此「 自己邀請產業專家、律師與會計師擔任董事及獨董,協助監督、健全公司治理」。
沈軾榮所提3項質疑:
(一)110年3月23日出售案簽核當日交易金額已超過3億元,竟然未經董事會通過逕行出售:沈軾榮表示,110年8月3日董事會議事錄中,金寶公司投管處長林呈憲明確表示許勝雄董事長是3/23簽署簽呈,而簽署當日及前一日交易金額皆已超過3億元,未經董事會通過而由董事長逕行決定交易,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準則」規定。
(二)出售後遲至110年8月3日才提報告案,獨立董事對後續處置不聞不問:沈軾榮表示,他發現出售群創股票違反規定,要求金寶管理當局提出說明,而管理當局遲至110年8月3日始提出報告案說明,且沈軾榮後續要求金寶公司法務單位進行調查,但金寶董事長及獨立董事皆對後續處置不聞不問。
(三)故意在5月14日董事會前一天全數出售,造成公司重大損失:沈軾榮表示,董事長違法簽署簽呈後,群創股價一路從19元漲到4月28日的31.15元,一個月內漲幅超過60%,金寶卻不於股價高點分批賣出,到5月13日(董事會前一日)股價回到低點20.22元時才一次賣出,為規避董事會監督造成公司帳上損失6.4億元。
另外,具有證交法專業背景之陳姓會計師指出,處分資產超過3億元,依法規及核決權限表皆應由董事會通過,不能後續由董事會追認或報告取代,金管會皆有類似裁罰案例,例如106年11月6日宏盛公司交易未經董事會通過而後續經董事會追認被裁罰48萬元,105年10月5日智寶公司交易超過3億元後續交易未經董事會核准被裁罰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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