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拿到確診證明的話,保險公司會先受理理賠。(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防疫保單之亂持續延燒,很多保戶確診卻還沒拿到證明,擔心無法申請理賠金,產險公會今(4)日要保戶別擔心,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契約的請求權,從確診日或居家隔離始日開始算,有2年的請求權時效,保險公司可先受理,保戶待拿到理賠證明後再補齊。
產險公會指出,近日確診數急速攀升,致使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開立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單之處理量能受到嚴重考驗,導致上開證明文件所需作業期間加長,而消費者有投保防疫保單者,為申請理賠證明之需,而有是否造成無法理賠之憂心,也因此造成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莫大壓力。
為避免消費者有過多無謂之擔憂,本會特此說明如下:
第一, 依據保險法第65條之規定,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契約之請求權,自得申請之日(即確診日或居家隔離始日)起算,有2年的請求權時效,故短時間的等待證明文件,絕無影響權益,或致使無法理賠之情況。
第二, 如民眾為求心安,於獲知保險事故發生時,而尚未取得證明文件之前,即向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保險公司受理後,會待理賠證明文件補齊後辦理理賠,不致權益受損。
第三,綜上說明,希望消費大眾,對於保單權益部分,不必因短期遲延,而有太多的顧慮,相關權益保障,法令已有規定,保險公司對於保險契約亦有依契約條款履約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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