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性=確診」暗藏隱憂,保險法專家表示,難防防疫險詐欺。(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快篩陽性=確診」將上路!未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和自主防疫者(即被匡列密切接觸者,前3天居家隔離、後4天自主防疫),在醫事人員確認下即可被判定為確診,對此,台灣保險法權威劉北元點出背後3大隱憂,其中是「假確診理賠詐欺」,且將難以辨別。
第一,醫生的診斷確診如何定義?是否有包含遠距診療?
劉北元指出,由於產險公司所推出的防疫險,在承保範圍中對於確診的用語,一般都以「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來規範,也就是說,被保險人要申請確診的相關保險理賠,大前提是必須經過醫師診斷確定。
而產險公司在設計保單時所想像的情境應該是《醫師法》第11條所規定的親自診療。因此,劉北元表示,若以《保險法》的解釋原則來看,新制上路勢必引發爭議,屆時保險契約的條款若有文義不清的情況,可能法院或主管機關在原則上是應該要做「對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
第二,遠距診斷證明書的效力問題。
劉北元表示,一旦新制,則遠距醫療行為即屬合法,而合法的遠距醫療行為下,醫師開出來的診斷證明書,產險公司能不承認嗎?但當時是由哪位醫師在鏡頭前判斷?視訊畫面中出現陽性的快篩又是誰的?種種情況恐怕又引出更多的問題。
另外,有投保防疫險的民眾,到時會不會堅持要求衛生所要派醫師來進行判斷?屆時衛生所該如何應對?一旦這些問題變成防疫險理賠的障礙,又有誰肯出來承擔責任呢?
第三,假確診理賠,真詐欺難鑑別。
劉北元認為,恐怕避不開有心人士「假確診理賠詐欺」的行為,過去保險公司在面對理賠詐欺時,在技術上是有一定程度的方式可以做鑑別處理,但這一次該如何鑑別,對保險公司而言,恐怕是一次嚴峻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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