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今早急找產險業者開會,簡化防疫險理賠流程。(資料照/記者邱顯燁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防疫保單之亂燒不停!繼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昨親自出席參加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喊話「不廢約、不退費、2年內都來得及」,也希望能放寬「醫院診斷書」才能申請理賠一事,保險局今(8)日也全員動員再找業者開會。
據了解,會議還在進行,包括先前會議中早已提及開放業者可以以健保資料查詢替代確診診斷書,但會中業者抨擊,此舉一樣輕症或無症狀者必需前往醫院就醫,才會有健保資料供查詢,根本無法抒解醫療體系壓力。
Ptt網友也針對金管會主委信心喊話表達看法,他們認為現在的重點就是,不是在醫院做的PCR,就無法開立診斷證明書,就算2年內可請領又怎麼樣?如果真的有保戶傻傻的去其他地方PCR但拿不到診斷證明書,又不能理賠,那怎麼辦?
「診斷證明書是證明文件,不是理賠要件。」保險法專家劉北元指出,首先,保單條款對於理賠申請要檢附的文件,一般來說都會詳細規定,例如某保險公司的防疫險保單,條款上就有將法定傳染病醫療診斷書列為辦理理賠應檢附的文件。
所以,當保險公司根據條款要求保戶提出診斷證明書時,保戶會以為檢附診斷證明書是申請理賠的唯一方式。從法而言,保險契約條款上要求保戶提出的理賠文件,通常並不是理賠請求權發生的要件,而是保險事故發生的證明文件。
也就是說,醫療診斷證明書通常只是用來證明保險事故已經發生,在防疫險來說,就是證明確診的方式之一,而不是沒有醫療診斷證明書,保戶就沒有罹患新冠肺炎、沒有權利請求理賠,如果保戶能透過其他方式來證明保險事故(確診)已經發生,保險公司還是要依法理賠的。
不過,目前放寬的方式還在討論中。
劉北元強調,在此醫療能量緊繃的時候,保險公司與保戶雙方都應該冷靜,保險公司別急著出考題給保戶,保戶也別忙著非在此時到醫院申請診斷證明,靜候金管會與衛福部協調結果,相信一定會有替代診斷證明書的查證方式出現,終結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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