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梅雨季節過後,又將迎來颱風旺季,由於颱風的強風和所帶來的豪雨往往會造成房屋受損、淹水及傢俱泡水等財產損失,金管會建議,民眾可視需求投保颱風及洪水保險(颱風險),但由於颱風險屬於附加險,因此,民眾必須先投保住宅火災保險。
金管會表示,目前颱風及洪水險屬於住宅火災保險的附加險,要保人加繳約定保險費後,保險公司對於保險標的物在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致的毀損或滅失,依附加條款的約定,負賠償責任。
金管會強調,颱風及洪水險的保險金額,以住宅火災保險保險金額的80%為原則,該附加險的保險費依地區別、建築等級及樓層別而不同,以花東地區1樓為例,投保建築物保險金額100萬元,颱風及洪水險的保險費約3,480元,投保動產50萬元,保險費約2,350元。
不過,金管會也提醒,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並不保障被保險人所有的車輛損失,建議於購買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時,另加保颱風及洪水保險,以獲得周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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