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核定四大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最高2.4個月,考核獎金則尚未確定。圖為台電基層員工。(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外傳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將領最高4.4個月,質疑台電因停電出包卻能領高額獎金,經濟部國營會發言人胡文中今(26)日鄭重澄清,媒體報導是「自己編的故事」,國營事業俗稱的年終是績效加上考核獎金,目前僅確定績效獎金為0到2.4個月,依據個別單位及個人績效差異而有不同,台電去年的停電事件已在考核評分項目中扣分,考核獎金的結果則待行政院拍板,強調並非每人都可領4.4個月獎金。
經濟部國營會表示,4家國營事業俗稱的年終獎金,是績效獎金加上考核獎金。績效獎金依照公司盈餘計算,是「最高」2.4個月,但會依照個別單位及員工的績效差異有不同獎金,員工可能完全沒有績效獎金,也可能是2.4個月。
國營會發言人胡文中指出,績效獎金是依照固定計算方式,並由專家學者組成「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檢視各事業的獲利狀況,並扣除政策分擔的虧損,在確認各事業都達成法定預算盈餘目標後,依規定給予4家公司最高2.4個月績效奬金額度。
依據油電糖水四大國營事業公司2021年全年財報,僅台電、台糖全年有獲利。因2021年燃料成本仍偏低,台電全年營收達6,368億元、獲利256億元,蟬聯國營事業獲利王。台灣中油因為去年下半年天然氣價格大漲,但配合政策、無法反映成本,全年累計虧損達434億元。 台糖去年稅前盈餘為36.3億元;台水去年小虧7.3億元。
至於另外能否獲得最高2個月的「考核獎金」,胡文中指出,目前尚未確定。首先要先確定4家公司的「年度工作考成」結果,才能確定是否獲得最高2個月的額度。工作考成的評分會考慮多種指標,至於台電110年的停電事件,已在該公司「提高供電可靠度」、「發電機組可用率」、「降低尖峰電力需求」、「電力供應穩定策略」等項指標予以扣分,目前經濟部複核結果及等第尚未核定確認。
經濟部表示,4家國營事業之年度工作考成係就各事業的整體經營表現予以考評,包括「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生産管理、企劃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環保工安」6大面向,每面向再細分40至50個考核指標。經營績效歸績效、國營事業的工作考成歸考成,並非一概而論,也會依照個人的工作表現及單位績效依次給予獎金,並非每人都可領4.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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