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多次被員工從ATM偷錢,被罰400萬。(圖/記者兆豐銀行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兆豐銀OL被愛情詐騙從ATM偷走800萬,由於銀行沒確實落實內控制度,金管會今(3)日開罰400萬,主要原因是未有效建立ATM裝補鈔作業管控措施,以及未有效建立ATM故障排除作業管控措施。
針對此案1位客戶受害,兆豐銀行聲明,遭竊取及挪用的800多萬元,兆豐銀行已全數先行返還,客戶權益不受影響;另外,也強調,此案是他們主動發現,一發現後也立即將陳員解雇並向檢調機關提出告發、追究民刑事責任。
林志吉在今日記者會上說明整起事件的經過,中山分行單位主管因獲悉前行員疑似遭遇詐騙且有向其他行員借貸等情事,但經約談案關人員發現,多次挪用ATM鈔箱現金以及延遲入帳等方式挪用客戶存款,該行在辦理ATM裝補鈔與故障排除作業、委外保全收回客戶現金作業。
經核,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包括未落實監督ATM裝補鈔與故障排除作業、未遵循所定委外保全收回客戶現金應由主管與經辦共同執行點收作業,及自行查核與會計查核均未落實盤點工作,依違反銀行法核處400萬元罰鍰。
林志吉補充,此案子跟過去理專A錢並無關係,比較像是臨櫃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犯案,這位犯案行員要ATM補鈔前,原本主管應該要陪同,但後來卻沒有,是屬於內控上沒落實、個案上執行力不足,須做全面通案檢查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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