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1918:39:39
發言人 許 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95858-6280
主旨 : 母公司代子公司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會決議關係人捐贈案
符合條款第43款
事實發生日102/06/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6/19
2.捐贈原由:為響應政府宣導於公共場所設置AED (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建構國人安全
之生活環境,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捐贈「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新臺幣24萬元,指定
用途用以統籌購買AED設備,捐作公益用途。
3.捐贈金額:新臺幣24萬元整
4.受贈對象: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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