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2013:09:23
發言人 何英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6926001
主旨 : 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董事競業禁止之解除。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2/06/2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何添財
1.瑞山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董事長
2.殷民企業董事長
3.宏大理貨董事長
4.得利洋行董事長
5.美和船務董事長
6.長昌董事
7.陸豐船舶工程董事長
何英津
1.瑞山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董事
2.陸海洋行董事長
3.新安和加氣站董事
4.陸盛重機械董事
5.華冠船務董事長
6.宏大理貨董事
7.福寶風力發電董事長
8.台灣再生能源董事
9.陸海天新董事
駱森煌
1.瑞山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董事
2.陸盛重機械監察人
3.華冠船務董事
4.捷鼎鑫董事
5.陸海洋行董事
6.福寶風力發電董事
7.台灣再生能源董事長
黃良平
1.新安和加氣站董事
2.捷鼎鑫董事
洪耕書
1.億得利洋行董事長
2.陸海洋行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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