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2014:27:15
發言人 陳學哲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981100
主旨 : 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2/06/2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陳學聖、冠麟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學哲)、鄭志發、何基丞、康政雄。
獨立董事:宋逸波、張春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
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1)董事 陳學聖先生
(2)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學哲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董事 陳學聖先生:
世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世巨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董事
(2)法人董事 冠麟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學哲先生):
世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世巨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世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街道樓村樓明路陳文禮工業園A2棟。
世巨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盧江經濟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世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世巨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從事半導體及光電設備零件清洗。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目前各公司相關財務業務均各自獨立。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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