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香港分行管控疏失,遭到開罰。(圖/CFP)
文/中央社
國泰金今天晚間公告,旗下國泰世華銀行香港分行在2012年4月到2016年2月期間,對客戶未盡職調查及對高風險客戶管控存有缺失,遭香港金管局開罰港幣1100萬元,換算約新台幣4454萬元。
國泰金今天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提到違規情形為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香港分行在2012年4月至2016年2月期間,就客戶盡職調查及高風險客戶加強盡職審查的管控存有缺失,違反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附表2第5(1)(a)條、第5 (3)(c)條、第15(b)條、第19(3)條及第23條規定。
國泰金指出,香港金管局考量香港分行已完成改善措施、配合該局調查,以及過去無被裁罰紀錄後,對相關缺失開罰港幣1100萬元;以目前匯率換算約新台幣4454萬元。
國泰金表示,香港分行已完成改善措施,並在2017年10月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獨立審查,以驗證其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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