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公布市售液態玩具檢測結果。(圖/經濟部提供)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行政院消保處合作, 去年購買15件「液態玩具」檢驗其安全性,依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進行生物性檢測,並依「商品檢驗法」及前述標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結果共4件不合格,包括「生物性」1件、「中文標示」2件、「商品檢驗標識」1件。
標準檢驗局說明,「液態玩具」是指具液態、黏稠或成分中含水比例高的玩具,例如:假水/史萊姆黏土玩具、指畫顏料、吹泡泡玩具等,兒童使用該玩具時會直接與本體液態狀接觸,如長期使用生物性不符合規定之產品易引發過敏性皮膚炎。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生物性」、「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等4件不符合者,均已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回收改正。
標準檢驗局指出,「液態玩具」已列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應於進入市場前完成檢驗程序。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玩具,應注意5大事項。
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玩具;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主要成分或材質、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
另外;選擇適合兒童年齡之玩具,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使用玩具前後應保持洗手習慣,並注意使用時間;最後,勿讓孩童將玩具碰觸口中,以免攝入塑化劑、重金屬等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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